摄像机直指拍摄对象——无透视感,完全正面。根据意图产生对抗或纪录效果。
摄影机正对着你,直视着你——不是从上方俯视,不是从侧面拍摄,而是正面、与视线齐平或与拍摄对象平面完全平行。这是画面与观众之间最直接的对抗形式。没有逃逸线,没有通过透视产生的空间深度幻觉,只有脸部、墙壁或身体的纯粹平面。你以此消除了最具影响力的电影手法之一——空间深度——迫使观众直面被表现的内容,而无法躲进透视的复杂性中。
在实践中,你可以出于完全不同的目的运用正面拍摄。在纪录片中,它显得诚实而直接——访谈场景、直视镜头、嫌疑人照片。布列松的早期电影或小津安二郎的后期作品展示了如何通过正面拍摄营造一种近乎冥想的静谧感,因为你的眼睛没有可以游移的逃逸点。从心理学角度看,同样的镜头可能会产生令人不安的效果:当一个演员僵硬而一动不动地直视正面放置的摄影机时,很快就会产生一种令人不安的、催眠般的效果——大卫·林奇对此运用得炉火纯青。正面拍摄迫使人保持沉默,保持存在。此时,运动不再发生在空间中,而发生在画面平面本身。
在片场,你需要纪律。不要找空间构建的借口,不要靠空间上的花哨来挽救。你的布光、你的焦点、你的时机都必须到位——没有借口。在布光时,要注意不要无意中制造出深度暗示(如边缘光、背景阴影),除非你就是想要这个效果。通常会采用更平面的布光,因为正面拍摄本身已经达到了极致。在剪辑中,这种效果会加剧——两个正面镜头连续剪辑在一起,会形成一种节奏感极强的序列,近乎摄影般的质感。
与之相关的是正中构图和严格的对称画面分割。但正面拍摄更为激进:它不仅在视觉上,也在心理上否定了空间深度。有意识地运用它——不是出于便利,而是出于创作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