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1934年海斯法典实施前的时代——制片厂制作含有暴力和性内容的未删减剧情片。复杂道德的黄金时期。
从1930年到1934年,好莱坞经历了一段不同寻常的自由时期——并非出于理想主义,而是因为电影业尚未强制推行一部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准则。电影公司拍摄观众想看的内容:毫不掩饰的暴力、将女性的性欲视为一种独立的力量、腐败的警察和道德上模棱两可的英雄。这四年产生了大量成熟、心理复杂的剧情片,直到1970年代才再次成为常态。
在片场,前准则好莱坞意味着一种与后来不同的能量。编剧们在写作时没有自我审查——《母性之光》(Baby Face, 1933) 中臭名昭著的“操”字句在那之后是不可能出现的。摄影机直接拍摄女性角色,将她们视为自身欲望的主体,而非道德的客体。暴力被直接呈现,而非暗示。威廉·惠尔曼和迈克尔·柯蒂斯等导演是在竞争压力下工作,而不是在准则压力下——这会产生不同的剪辑决策,不同的画面构图。一场谋杀可以真正看起来像一场谋杀。
从1935年开始执行的《海斯法典》对电影业来说是经济上可行的:更广泛地被保守观众接受,获得教会支持,地区审查无障碍。但对于电影语言本身而言,这是一种限制。前准则电影所实现的——在不解释或谴责的情况下传达心理上的多义性——之后必须通过迂回的方式来实现。潜文本而非文本。摄影机作为谎言而非见证。
对于今天的创作有何启示:前准则电影展示了直接性能带来多少叙事力量。如果你在剪辑一部现代电影时发现某个场景解释得过多——过多的音乐,过多的关于道德的对话——那么看看《人性的枷锁》(Of Human Bondage, 1934) 或《红发女郎》(Red-Headed Woman, 1932) 就能明白,如何将复杂性融入画面而不是画外音。前准则不是怀旧——它是一门叙事经济学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