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玛时期的电影标准化和质量控制机构——规范放映标准、帧率和发行。早期技术标准化的典范。
魏玛共和国时期,一个委员会成立了,致力于解决一个今天看来微不足道的问题:如何让所有地方的电影播放方式都一样?德国电影改革委员会是一个标准化机构,在 20 世纪 20 年代到 30 年代初试图在电影院推行技术标准。这与美学或道德无关——而是纯粹的基础设施。画面频率、拷贝物流、放映标准、卷轴系统——这些都是实际问题,但它们决定了一部电影在慕尼黑的播放效果是否与在柏林一样。
当时这并非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拷贝是靠物理方式从一家电影院运到另一家电影院,放映机是定制的个体,有着不同的齿轮,卷轴并不适用于所有地方。制片人无法简单地制作一个拷贝然后希望它能在各地播放。该委员会汇集了制造商、影院经营者和技术人员——试图让他们就共同的标准达成一致。但这只在一定程度上奏效。每个人都想保留自己的系统,保护专利,建立依赖关系。这就像其他地方的标准化政策一样:混乱而艰难。
实际上,这对电影制作人和拷贝厂意味着:他们必须知道电影院到底有哪些卷轴系统,应该以何种画面频率——根据地区不同,每秒 16、18 或 20 帧——进行拍摄。该委员会试图统一这一点。它最重要的成就是将每秒 24 帧确定为标准——这个数字最终被国际有声电影所采用。在此之前,无声电影的放映取决于当地的习惯。
历史上的一个有趣之处是:该委员会表明,早期电影技术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行政管理。没有标准化,发行就无法运作——没有发行,就没有产业。因此,该委员会是早期使电影产业得以运作的尝试之一。随着有声电影和电影产业的兴起,该委员会的重要性逐渐减弱;国际标准(SMPE,后来的 DIN)接管了其职能。但它的存在表明:电影史不仅仅是剪辑和灯光——它还包含齿轮、卷轴和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