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生1908年建立的专利卡特尔——垄断美国早期电影技术和发行。第一个电影垄断组织,后被反垄断诉讼瓦解。
MPPC (Motion Picture Patents Company)
今天在片场谈论专利和技术标准,实际上是在谈论爱迪生在1908年开启的事物的后续影响。电影专利公司(Motion Picture Patents Company)与其说是一家公司,不如说是一个卡特尔——由爱迪生实验室领导的十家公司联合起来,试图将其他所有公司挤出市场。它们控制着摄影机、胶片和放映机。谁不想付钱,谁就不能拍摄。
这个制度很残酷,但奏效了:谁使用未经授权的摄影机或未经许可发行影片,就会被起诉。MPPC向制片厂发放许可证——但只发给那些服从的制片厂。这迫使导演和制片人受到严格限制。电影格式、片长,甚至故事情节类型的标准化——这不是创新,而是控制。一个想进行实验的摄影师,无法突破这堵墙。由此产生的技术停滞显而易见。
今天有趣的是:MPPC被认为是第一个大规模的电影游说组织,也是在媒介尚未确立之前就试图垄断该媒介的尝试。这直接导致了反动运动。独立制片人(所谓的“亡命之徒”或“独立者”)在地下活动,将他们的制片厂藏在洛杉矶等地,那里的执法薄弱。他们使用未经授权的摄影机技术,即兴发挥的镜头。正是从这场地下运动中,后来诞生了塑造了经典好莱坞的制片厂——环球、派拉蒙、华纳。
1915年,一家法院通过反垄断诉讼粉碎了MPPC的垄断。但其后续影响依然存在:电影技术的标准化、制片厂制度的专业化、制作、发行和影院的垂直整合——所有这些都由MPPC预示。谁想理解电影史,就必须知道,主要制片厂的制度并非源于创新,而是源于一个试图扼杀创新的卡特尔的失败。这解释了为什么独立制片人后来变得如此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