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宽泛肢体语言和情感爆发的过度夸张表演——源于早期舞台和无声电影。如今很少使用;刻意为之时显得故意虚假。
早期默片工作者立刻就能识别这种现象:演员不是表达情感,而是将其“展示”出来——大幅度的肢体动作,夸张的面部表情,戏剧性的停顿。这就是表演中的“夸张表演法”,在默片和早期戏剧中是必需的。没有声音,每一种情感都必须可见,每一个内心的冲动都必须外化。如今,这种表演方式很少能完整地看到,即使看到,也是有意识地作为一种艺术手段。
实际的挑战:夸张表演法依赖于极端。演员不是表演愤怒,而是将其塑造成一座丰碑——拳头砸在桌子上,目光望向天空,声音(如果存在)戏剧性地起伏。在现代电影中,这很容易显得不可信。真实的情感需要宁静,需要内心世界,需要对情感的不表演。因此,导演在拍摄夸张表演场景时必须知道:要么它只能在能够承载这种人为性的语境中奏效——情节剧、表现主义美学、历史风格模仿——要么它就会因为现代观众的观影习惯而失败。
在实践中,如今它被有针对性地使用:在恐怖片中,受害者的夸张恐惧可以奏效,因为它将观众也带入了极端。在超现实或实验电影中,它允许有意识的疏离。在改编经典情节剧(勃朗特、大仲马)的文学作品中,它可以是对戏剧性根源的致敬。当它无意识地流露出来时,就会变得有问题——当一个演员在一部写实的法庭剧情片中突然表演过度时。那时,它看起来就像是选角或指导的失误。
控制权在于导演:通过微小的调整,可以立即将演员从夸张表演引向更微妙的境地。减少一个手势。将目光引向内在而非外在。声音、布景、剪辑节奏——所有这些都会改变这种表演方式的感知方式。夸张表演不是错误,而是一种选择,做出选择的人应该知道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