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媒介之间的美学竞争——电影与文学、绘画、音乐竞争阐释权。解释为什么每一部改编都是重新发明。
当您将一部文学作品改编成电影时,您不仅仅是将一本书搬上银幕——您是在参与一场古老的较量。“艺术比较” (Paragone) 正是如此:不同艺术媒介之间关于谁能更好地讲述世界的故事的艺术之争。绘画对雕塑,文学对电影,音乐对一切。在电影语境下,它的运作方式是:作为电影制作人,您被迫要用您的叙事来对抗观众的内心画面——对抗读者在阅读小说时自己形成的那些画面。
实践中,这意味着:即使您想,您也不能将这本书一字不落地拍成电影。小说人物的内心独白在视觉上的呈现方式与在文字上是不同的。一个需要两句话的描述,在电影中可能需要三分钟的画面语言——或者仅仅是五秒钟的镜头推移。媒介本身就是您的竞争对手。您必须证明,电影媒介讲述这个故事并非更差,而是以一种不同且同等有力的方式讲述。
斯科塞斯在《出租车司机》中,维伦纽瓦在《沙丘》中——他们都经历了这场斗争:他们接受了电影与书籍是不同媒介的事实,并将其化为自己的优势。
“艺术比较”也解释了为什么评论家在改编电影时常常感到不满。他们无意识地将不同的艺术形式进行比较。“原著更好”不仅仅是一种主观意见——这是“艺术比较”在起作用,是关于哪种媒介对这个特定故事具有更强的表现力的问题。作为摄影师或剪辑师,您每天都会感受到这一点:您必须通过画面构图、剪辑节奏、灯光设置来完成作家通过隐喻和内心独白所做的事情。这并非不重要,只是方式不同。
有趣的是,这场较量能让您变得更具创造力。因为您不能照搬,所以您必须创新。因为您不能说出一切,所以您必须在视觉上进行浓缩。因此,“艺术比较”并非一种负担——它是电影作为独立艺术媒介得以存在的根本条件。